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欠款纠纷中,诉讼时效的计算具有重要意义。
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这三年的起算点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比如,A 借给 B 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算三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从 A 首次要求 B 还款,B 明确表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计算。
在这三年期间内,权利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等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会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只是其丧失了通过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诉讼时效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形。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断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应当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避免因时效届满而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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