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出来后几日内立案
轻伤鉴定出来后,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轻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立案。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这是因为,立案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要审查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其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同时,还要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案件的发生经过、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
如果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如果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比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公安机关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向报案人说明理由。
在实践中,具体的立案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收集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公安机关会依法及时处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要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
总之,轻伤鉴定出来后,公安机关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这一过程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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