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子女抚养费起诉都带什么材料去立案
婚内子女抚养费起诉立案通常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相关证据等材料。
在婚内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需要携带去立案的材料。
首先是,要明确写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身份证明是必不可少的,包括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子女的出生证明,用以证实子女与原告的关系以及子女的身份信息。
相关证据也是关键的,比如能够证明对方未尽抚养义务或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如工资收入证明、对方不照顾子女的相关事实证据等。
可能还需要提供婚姻关系的证明,例如证等,以说明双方处于婚内状态。
如果有委托代理诉讼,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法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准备材料之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院立案庭,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避免因材料缺失而导致立案不成功或延误诉讼进程。同时,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律程序和法院的要求,积极维护自己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准备充分的材料对于顺利立案和推进诉讼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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