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子女抚养费起诉都带什么材料去立案
起诉婚内费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起诉状:明确写明原告(通常是子女或直接抚的一方)和(未支付的一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要求支付的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事实与理由(说明未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及子女的生活需要等)。
2. 原告和被告的:如身份证、簿等。
3. 子女的:用于证明子女的身份及与双方的关系。
4. 证明和费用的证据:比如(如有)、双方关于子女抚养和费用的约定、之前支付抚养费的凭证等。
5. 子女生活费用的相关证据:如学费、、生活费等支出的。
6.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能够证明被告经济状况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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