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担保人的情况下责任怎么划分出来
在有两个担保人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通常要根据具体的担保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当存在两个担保人时,责任的划分可能会较为复杂。首先需要查看担保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看是否对各担保人的责任分担有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清晰的规定,比如按比例承担责任或者明确各自承担的具体份额,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划分责任,一般会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连带责任担保:在连带责任担保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该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一般保证: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时,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两个担保人都是一般保证,那么在承担责任时通常按照各自的保证范围等因素来确定责任大小。
还可能存在混合担保的情况,即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则来确定责任的分担。
总之,在有两个担保人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考虑担保合同约定、担保类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对于当事人来说,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和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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