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单位在很多情况下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内、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多种。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时,单位不能解除合同。这是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护,确保其在患病期间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以保障女性劳动者在特殊生理时期的权益。另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单位同样不能轻易解除合同,体现了对这类劳动者工作稳定性的照顾。
还有,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单位解除合同会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规定旨在平衡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权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单位滥用解除权,保障劳动者的就业稳定和基本生活。劳动者应当了解自身的权益,当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单位也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与劳动者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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