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等。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的真实情况,或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等信息。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例如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概不负责等条款,这显然是不合理且无效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比如合同内容违反了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最低工资标准等法律法规。
还有一些其他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如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例如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无效劳动合同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劳动者要学会识别无效劳动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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