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每日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中营养费的具体标准通常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司法实践来确定,并没有固定的统一每日数额。
营养费是人身损害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营养费的确定并非有一个固定明确的每日标准数字。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酌定。
首先,会考量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如果受害人的伤情较为严重,需要较长时间的康复和特殊营养补充,那么相应的营养费可能会较高。
其次,医疗机构的意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医生根据病情和治疗需要,可能会建议给予一定的营养支持,这会对营养费的认定产生影响。
此外,受害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等也会被纳入考虑。比如,老年人或身体原本就较弱的人在遭受损害后,可能对营养的需求更高。
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营养费赔偿时,也会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因素进行判断。有些地区可能会有一些指导性的标准或参考范围,但这也并非绝对。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受害人及其家属应当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医嘱等,以证明营养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在与侵权人协商赔偿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时,应充分阐述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便争取到合理的营养费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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