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侵权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广告侵权的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推定行为人存在过错,若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是侵权责任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广告侵权领域,其具有特定的意义和适用情形。
在一般侵权行为中,通常由受害人来举证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但在广告侵权中,基于某些特殊情况,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可以更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
比如,当广告内容存在明显的虚假、误导或引人误解等情况,且这种情况对消费者或其他相关方造成了损害。此时,法律推定广告发布者、经营者等存在过错。这是因为广告活动往往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消费者等相对人在获取和判断广告信息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要求他们去证明广告方的具体过错可能较为困难。
采用过错推定原则,一方面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使其更容易获得法律救济;另一方面,也促使广告相关方更加谨慎地进行广告活动,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然而,行为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等方式来反驳推定,从而免除自己的责任。但这需要行为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总之,广告侵权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广告活动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它在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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