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
办理离婚手续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流程相对简单,诉讼离婚则较为复杂。
手续的办理方式和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方面。接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证等。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可向法院提起。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包括调解等程序。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前提下,六个月后才可再次。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认真对待,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或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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