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少缴社保应怎么办
如果企业少缴社保,员工可以先与企业沟通协商,要求其依法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当发现企业少缴社保时,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
尝试与企业进行友好沟通和协商。向企业相关负责人说明社保少缴对自身权益的影响,要求企业按照规定足额补缴。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谈话记录、邮件等。
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社保部门有职责对企业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他们会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要求企业整改。
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仲裁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企业的少缴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社保是员工的重要权益保障,企业有义务依法足额缴纳。员工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理社保问题。同时,企业也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避免因社保问题引发纠纷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