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个以上老人该怎么扣个税
如果有 2 个以上老人需要赡养,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通常是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每人每月定额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这一项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当有 2 个以上老人需要赡养时,非独生子女可以根据上述规则进行扣除。比如有 3 个老人,兄弟姐妹共 3 人,那么每人每月最多可扣除 1000 元;如果是 4 个老人,兄弟姐妹 2 人,那么可以一人每月扣除 1000 元,另一人扣除 0 元,或者两人各分摊一定金额,但都不能超过 1000 元。需要注意的是,在扣除时要确保老人符合被赡养人的条件,比如年满 60 岁等,并且要留存好相关的证明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这对于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享受应有的扣除优惠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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