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需要承担责任吗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一般需要承担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在法律上通常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比如,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没有尽到应有的管理和约束义务,导致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那么就需要承担责任。这包括没有给动物佩戴合适的绳索、没有看管好动物使其随意进入公共场所等。
然而,如果被侵权人自身存在故意挑逗、激怒动物等行为,从而导致自己受伤,那么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据此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比如,如果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那么不论被侵权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烈性犬等本身具有较高的危险性,饲养人应该对其潜在的危险有更清楚的认识和更高的防范义务。
总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饲养人的管理义务、被侵权人的行为等。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在保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更加谨慎地对待饲养动物的行为,以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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