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执中推倒致人轻伤算过失么
这种情况可能算过失,也可能不算,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形来综合判断。
在争执中推倒致人轻伤是否属于过失,不能一概而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争执过程中,并没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只是在肢体冲突中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对方摔倒并造成轻伤,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过失致人轻伤。比如,行为人在推搡时没有预料到对方会摔倒或者认为对方不会摔倒,结果却发生了,这可能符合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行为人虽然预见到可能会导致对方摔倒受伤,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还是造成了伤害,这可能符合过于自信的过失。
如果行为人在争执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对方摔倒受伤,仍然实施了该行为,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而不是过失。例如,行为人在愤怒之下故意用力推倒对方,主观上有伤害对方的意图,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过失。
要准确判断是过失还是故意,还需要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境、双方的关系、争执的原因和程度等多种因素。司法机关会综合全案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进行认定。
无论最终认定是过失还是故意,造成他人轻伤的行为都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过失致人轻伤,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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