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立案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离婚诉讼立案通常需要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证据等材料。手续包括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并办理相关立案程序。
在立案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材料和手续。
首先是,应明确陈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身份证明,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证是重要的材料,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证据方面,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子女抚养相关的证据等。证据的形式可以多样,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手续方面,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填写相关立案表格,缴纳诉讼费用。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受理,并向双方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材料和手续可能因地区、法院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进行诉讼立案前,建议咨询专业或向当地法院了解详细的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立案顺利进行。同时,要认真准备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这对于诉讼的进行和结果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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