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出离婚的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一方提出离婚的协议书要想有效,需包含必要的条款,如双方身份信息、离婚意愿表达、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并确保内容真实、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签字确认。
一份有效的一方提出的协议书通常应具备以下关键要素。
明确协议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
清楚表述离婚的意愿。这是协议书的核心内容之一,应明确表明一方提出离婚且双方均同意离婚。
在子女抚养方面要详细规定。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探视权的具体安排等。
财产分割也是重要部分。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全面梳理和明确分配,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各类财产。
债务分担同样不能忽视,明确哪些债务由哪方承担。
协议书还可约定其他相关事项,如违约责任等。
在书写过程中,要确保内容真实、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书的格式要规范,语言表达清晰、准确。双方需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如有必要,还可进行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只有这样,一方提出离婚的协议书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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