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要盖什么章
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通常需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一般来说,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是较为常见和规范的做法。公章代表着用人单位的法人意志和行为,具有法定的效力。
加盖公章可以明确用人单位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事项的确认和认可。它向劳动者以及可能涉及的第三方,如劳动监察部门、仲裁机构等,表明用人单位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负责。公章的加盖使这份确认书具有更强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有些情况下,根据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或特定行业的要求,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的印章。比如,人力资源部门的印章、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等。这样可以进一步增强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纠纷和争议,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印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劳动者在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时,也应仔细核对印章是否齐全、清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印章的使用存在疑问或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来解决。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是常见且重要的做法,但具体要求可能因用人单位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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