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有认真监护、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纠正不安全行为等安全责任。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承担着至关重要的安全责任。要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任务有清晰的了解和把握,确保工作的开展符合安全规范和要求。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这是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关键环节。还要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危险点等,让每一位参与工作的人员都明确知晓相关信息,提高安全意识。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不得擅自变更,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稳定性。持续监督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和操作。工作负责人还要关注工作现场的动态,负责工作现场的安全监护,时刻保持警惕,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并做好交接。总之,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保障工作安全方面起着核心作用,必须认真履行各项安全责任,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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