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有什么前置程序
工伤认定的前置程序主要包括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等。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前提。其前置程序通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等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时间节点很关键,一般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超时可能会影响认定。
要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可能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证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医疗诊断证明则是明确受伤情况的重要依据。
在申请和提交材料的过程中,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材料不齐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法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调查核实工作对于准确认定工伤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工伤认定的前置程序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只有按照规定完成这些程序,才有可能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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