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遭人殴打保安未制止,能要求商场赔偿吗
在商场遭人殴打保安未制止,一般情况下是有可能要求商场赔偿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进入其场所的消费者等人员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在商场内发生了他人对顾客的殴打行为,而保安没有尽到合理的制止义务,那么商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备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采取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预警和防范等。如果保安在明知有人正在实施殴打行为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这可能被视为商场没有充分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
要求商场并非绝对。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殴打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受害者可以向其主张赔偿。商场是否存在过错,例如保安是否存在失职行为、商场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等。如果商场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措施,或者殴打行为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那么商场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主张权利:与商场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对商场的安全管理进行调查和处理;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在主张赔偿时,受害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受伤的证据、商场保安未制止的证据等。
总之,在商场遭人殴打保安未制止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商场赔偿,但需要综合考虑商场的过错程度和其他相关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受害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维权指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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