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离婚欠的债谁还呢
夫妻离婚时欠的债,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该方个人偿还。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在时如何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通常应由双方共同偿还。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例如,为了购买家庭住房而产生的贷款,或者是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开支而欠下的债务等。对于这类债务,即使离婚,双方也都有义务偿还。
如果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该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比如一方为了个人的奢侈消费、赌博等欠下的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实际处理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证据,以确定债务的性质和承担方式。为了避免在离婚时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应保持对家庭财务状况的清晰了解和沟通。同时,在产生债务时,应明确债务的性质和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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