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是什么意思?听上去像送礼,但背后藏着这么多法律门道!
亲戚说“这房子送你了”,朋友说“这部车我白送你”,甚至恋人之间一句“我所有东西以后都是你的”,听起来特别暖心,特别大方,但冷静下来一想,心里又打鼓:“赠予是什么意思?口头说送就真的算数吗?万一反悔怎么办?”
咱们就来把“赠予”这个听起来简单、实则暗藏玄机的法律概念,掰开揉碎说清楚。
赠予是什么意思?别被“送”字骗了!
很多人一听“赠予”,第一反应就是“送东西”,没错,从字面理解,赠予确实是指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但请注意,法律上的“赠予”可不只是口头一句“送你了”那么简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赠予是一种合同行为,叫做“赠与合同”,也就是说,赠予本质上是一份法律协议,哪怕没签字,只要符合法律要件,也可能产生法律效力。
举个例子:老张口头对儿子说:“这套房以后归你。”结果半年后反悔了,说“我说着玩的”,这时候,儿子能不能要到房子?答案是——不一定。
为什么?因为赠予要生效,必须完成“交付”或“登记”,比如房子这种不动产,必须过户登记才算真正完成赠予;如果是手机、现金这类动产,得实际交到对方手里才算数。
赠予不是“一句话的事”,三大关键点你必须知道
赠予可以反悔?可以!但有条件!
民法典规定,在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原则上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房子没过户、车没交钥匙之前,送的人随时可以说“我不送了”,但有一个例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反悔。“附义务的赠予”要小心!
有些赠予不是白送的,“我把房子给你,但你得每月给我5000元养老。”这种叫“附义务的赠与”。如果你接受了赠予却没履行义务,对方有权要回财产。赠予≠逃避债务的“挡箭牌”
有些人欠了一屁股债,转头把房子“赠予”给亲戚,以为能躲债,告诉你,这种恶意逃避债务的赠予,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法律不会让“送”变成“逃”。
赠予和继承、买卖有啥区别?
- 和继承比:继承是人去世后才发生,而赠予是生前就能完成的财产转移。
- 和买卖比:买卖是有偿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赠予是无偿的,不收一分钱。
赠予是“生前送”,继承是“死后得”,买卖是“花钱买”——三者千万别搞混。
给你的几点实用建议(建议参考)
- 贵重物品赠予,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哪怕关系再亲,也别只靠口头承诺。
- 房产、车辆等需登记的财产,必须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予不成立。
- 如果涉及附条件或附义务,一定要写清楚,避免日后扯皮。
- 大额赠予建议做公证,一旦公证,基本就不能反悔了,对双方都是一种保障。
- 警惕“假赠予真避债”,这种操作不仅无效,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参考(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予是什么意思?”看似是个简单的词,背后却牵扯到情感、财产、法律责任的多重博弈。一句“送你了”可能是深情,也可能是陷阱,真正的赠予,不只是心意的表达,更是法律行为的落地。
别让“赠予”变成“争予”,无论是送还是收,都要搞清楚规则,签好协议,办妥手续,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把情意装进法律的盒子,才能走得更远更稳。
下次再听到“这东西送你了”,别急着感动,先问一句:“咱们要不要签个字,或者去办个公证?”这才是对自己,也是对对方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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