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广告?你以为只是推销?其实背后藏着这么多法律门道!
你有没有想过,每天刷手机时跳出来的“限时秒杀”、地铁站里满眼的明星代言海报、短视频里主播热情推荐的“自用好物”……这些到底算不算广告?广告就是“为了卖东西或推广品牌,通过各种渠道向大众传递信息的行为”,但这句话背后,其实藏着一整套法律逻辑和商业规则。
我们先来拆解一下“什么叫广告”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广告,不只是商家喊“快来买”的吆喝,它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有传播路径的信息输出。根据我国法律定义,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注意关键词:承担费用、媒介传播、推销目的。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如果你是开奶茶店的,花钱在抖音投了个15秒的视频,展示新品“爆打柠檬茶”,吸引用户到店消费——这毫无疑问是广告,但如果你朋友自发拍个视频说“这家奶茶真好喝”,没收钱也没合作,这就不算广告,而是用户分享。
广告的核心在于“商业推广意图”和“付费传播”,现在很多网红带货,表面上是“分享生活”,但只要背后签了推广合同、收了钱,哪怕只说一句“我觉得这个真的不错”,也属于广告范畴,必须标明“广告”二字,否则就违法。
更关键的是,广告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你不能说“用了这个护肤品,三天变刘亦菲”,也不能宣称“本产品包治百病”——这些都属于虚假广告。《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一旦踩雷,轻则罚款,重则吊销执照,甚至承担民事赔偿。
现在还有一种“软性广告”特别隐蔽,比如电视剧里主角喝的饮料刚好是某品牌,综艺节目里嘉宾反复提到某个APP——这些叫“植入广告”,也必须依法标注,否则就是打擦边球。广告的边界越来越细,但底线始终明确:真实、合法、可识别。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谁来为广告负责?不仅是广告主(商家),广告经营者(如广告公司)、发布者(如平台、电视台),甚至代言人,都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某明星代言了爆雷的理财产品,就算他没参与运营,也可能因“未尽审慎义务”被追责。
✅ 建议参考:
如果你是商家或内容创作者,发布任何带有推广性质的内容前,请务必自问三个问题:
- 我有没有收钱或获得利益? 是否在引导用户购买或关注某个产品?
- 是否明确标注了“广告”或“推广”字样?
只要答案有一个是“是”,就必须按广告法规范操作,别为了“自然感”而隐瞒广告属性,短期流量换来的可能是长期信誉崩塌。
📚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法》第十四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什么叫广告”?它不只是宣传,更是一份法律责任,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广告的形式越来越多元,但它的本质从未改变:真实、透明、对消费者负责,无论是企业、博主还是平台,都不能把“广告”当成一个可以随意模糊的标签。
每一次推广,都是一次信任的交付,别让一句没标注的“广告”,毁了你辛苦建立的 credibility(可信度),合规不是束缚,而是长久发展的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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