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能否抵消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抵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并不一定意味着绝对不能抵消。
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法定抵消要求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等条件。如果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符合这些法定抵消的条件,且双方都同意抵消,那么是可以进行抵消的。
虽然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但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或者做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将重新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该债务就不再仅仅是已过诉讼时效的状态,而可能恢复到正常的可履行债务,从而可以进行抵消。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对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抵消问题,可能会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判决。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意思表示、债务的具体情况等,来做出合理的判断。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当事人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应当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尽量在诉讼时效内解决争议。如果债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也应当谨慎对待,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的后果,再决定是否进行抵消或采取其他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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