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的手续是什么呢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协议具体的手续如下。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双方是,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二是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三是要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四是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和流程办理手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在决定离婚之前,双方应当慎重考虑,尽量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避免给彼此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