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买的东西坏了怎么赔偿
超市买的东西坏了,消费者可依据具体情况要求超市赔偿,如退款、更换商品等,还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
当在超市购买的东西是坏的,首先应保留好购物凭证以及损坏的商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质量合格商品的权利。如果超市出售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就构成了违约或者侵权。
如果是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除要求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对于非食品类商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退款或者更换同等价值的商品。如果因为商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其他损失,如身体健康受损等,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在与超市协商赔偿过程中,要注意合理表达诉求,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果超市拒绝合理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消费者在遇到超市购买的东西坏了的情况时,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同时,超市也应该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安全、合格的商品。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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