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什么时候提
司法鉴定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提出,具体时间因案件情况而异。
司法鉴定的提出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绝对标准,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形和诉讼进程来综合判断。
在民事诉讼中,通常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较为常见。举证期限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期限,在这个期间内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有助于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进度。
也并非绝对局限于举证期限内。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证据,导致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来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提出申请。比如,在庭审过程中,通过对方的陈述或新发现的证据,发现有进行司法鉴定的必要。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都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例如,在侦查阶段,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侦查机关可能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定。在审判阶段,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决定是否进行司法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鉴定的提出应当有合理的依据和必要性。如果随意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拖延和司法资源的浪费。同时,法院也会对司法鉴定申请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总之,司法鉴定的提出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灵活掌握,以保障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当事人在决定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时,应当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诉讼进程,合理选择提出时间,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