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的动物侵权由谁承担责任
饲养的动物侵权一般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主体,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通常要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了他人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督促饲养人或管理人尽到妥善管理动物的义务。
也存在一些免责或减轻责任的情形。比如,如果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例如,有人故意挑逗、激怒动物而导致自己受伤,此时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或免除。
另外,如果是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在确定具体的责任承担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动物的危险性、饲养环境、管理措施等。同时,法律对于一些特殊的饲养动物,如烈性犬等,可能会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和要求。总之,饲养动物应当尽到充分的注意和管理义务,以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和侵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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