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辞职有赔偿吗
劳务派遣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劳务派遣中,辞职是否有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明确,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除非存在以下特殊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但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则有权要求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同时,如果用工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还需注意,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违反规定,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劳务派遣辞职是否有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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