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特殊侵权行为种类是什么类型
民事特殊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等类型。
民事特殊侵权行为是相对于一般侵权行为而言的,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类型。
产品责任,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销售者等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在现代社会,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链条复杂,一旦产品有缺陷导致损害,需要明确责任主体。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这类侵权行为较为常见。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在近年来也备受关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对于保护环境和受害者权益至关重要。
高度危险责任,包括民用核设施、高度危险物等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于这些活动具有高度危险性,法律对其责任有特别规定。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物件损害责任,如建筑物、构筑物等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等。
这些特殊侵权行为类型在法律上都有具体的规定和适用条件,以保障社会公平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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