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带女儿离婚怎么办
随着社会发展,家政服务行业兴起,越来越多的家庭聘请保姆照顾老人和孩子。因保姆引起的一系列也随之增多。本文将以一个真实案例为依据,探讨当保姆带女儿离婚怎么办,旨在引发人们对家政服务中潜藏的法律风险的思考。
刘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育有一女。因工作繁忙,刘女士聘请了一名保姆李某负责照顾女儿的生活起居。李某工作认真负责,与刘女士一家关系融洽。一年后,刘女士与丈夫因感情不和。离婚后,刘女士因工作需要,无法继续照顾女儿,于是提出让李某继续照顾女儿。李某表示愿意,但要求刘女士支付更高的工资。刘女士认为李某趁人之危,提出辞退李某,并让女儿随自己生活。
李某不同意刘女士的辞退,并以刘女士女儿与自己有感情为由,要求刘女士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刘女士无奈之下,只能向提讼,要求李某返还女儿。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姆与雇主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李某无权抚养刘女士的女儿。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刘女士的女儿,并支付一定的金。
本案中,李某虽然与刘女士女儿有感情,但这种感情并不能取代亲子关系。保姆与被照顾者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保姆无权抚养被照顾者的子女。如果保姆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与被照顾者的子女建立了亲密关系,在雇佣关系解除后,保姆可以向法院提起探望权,但不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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