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办理手续流程及费用
协议离婚办理手续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费用方面一般只收取离婚证工本费。
协议的手续流程具体如下。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接下来,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受理。然后进入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关于费用,通常主要是离婚证的工本费,一般在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具体费用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协议离婚的手续相对较为简便,但在办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要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操作。如果对协议离婚的相关事宜存在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专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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