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民事诉讼流程及费用标准(离婚民事诉讼流程及费用多少)
很多时候,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往往不同意。此时,只能通过诉讼程序提出离婚。那么如何单方提出离婚呢?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离婚诉讼前需要做什么准备?材料呢?
1.如何起诉离婚?一分钟了解离婚诉讼流程!
1.选择受理案件的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居住地一般是指户口登记地。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被告外出一年以上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双方均外出外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起诉讼前的准备工作
当您选择受理案件的法院后,您必须在申请离婚前做好准备工作。主要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诉状、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证件)证件、户口簿)。起诉离婚,需要证明关系破裂,而关系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现。比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都需要相关证据。如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证明。
3、向法院提交离婚材料
法院审核材料后,开具诉讼费用缴纳票据,并指示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法院缴费窗口或者网上缴纳费用。缴纳费用后,缴费凭证将被送到立案窗口或交给法官。案件已正式立案,付款期限为7天。逾期未缴纳费用的,案件视为自动撤回。
4.预审程序
立案后,案件将移交给相关领域的承办法官。顾问法官会在特定时间将开庭日期或调解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
5.开庭
原告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准时出席了法庭审理。办理离婚手续,原则上夫妻双方均须亲自到场。我不会详细介绍法庭诉讼程序。
6.开庭后的工作
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在此期间,双方仍可以自由协商、调解。如果自愿和解,不离婚,可以撤诉;如果双方就离婚涉及的各方面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
7.判断
获得判决后的上诉期为15天。如果您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方式是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上诉。如果判决不予离婚且不上诉,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有效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无需再取得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是当事人婚姻关系的解除。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即解除。
2、如何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配偶一方请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卖淫、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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