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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及费用

合飞律师2周前 (04-17)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双方自愿离婚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等步骤。费用方面一般仅收取离婚证的工本费。

双方需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证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接下来进入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审查阶段,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关于费用,通常只需要支付离婚证的工本费,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如果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双方在决定离婚前应充分考虑清楚,避免冲动行事。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与离婚相关的各项事宜,以减少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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