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交强险不够赔了又不愿出现金,受害人只能自认倒霉吗?
交通事故中,若肇事方的交强险保额不足以覆盖赔偿金额,而对方又拒绝自掏腰包补足差额,许多受害人会陷入“索赔无门”的困境,这种情形下,是否真的只能忍气吞声?法律早已为这类问题提供了明确的解决路径,关键在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步:明确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20万元(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和财产损失),但实际赔付中,若涉及人员重伤、死亡或高额财产损失,赔偿金额可能远超这一额度。当交强险不足以覆盖损失时,超出部分应由肇事方个人承担,若对方拒不支付,受害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若肇事方态度强硬,受害人无需纠缠,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象不仅是肇事司机,还应将其投保的商业险公司(如有)列为共同被告,即使对方未购买商业险,法院仍可判决其以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对方转移资产
为防止肇事方转移财产逃避赔偿,受害人可在起诉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银行账户、房产或车辆等资产,确保后续执行有保障。利用“代位追偿”规则
若受害人自身投保了车损险,可先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这一方式能快速弥补损失,但需注意,代位追偿仅适用于车损部分,人身伤害赔偿仍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步:关注执行难问题,提前准备证据
即使胜诉,若对方名下无财产,赔偿可能难以执行。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收集肇事方的财产线索(如收入证明、房产信息等),并在诉讼中提交给法院,以提高执行成功率。
建议参考:
- 及时取证:保留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修车清单等关键证据。
- 咨询专业律师:复杂案件需律师协助梳理赔偿项目、计算金额,并制定诉讼策略。
- 明确责任比例:若受害人自身存在过错,赔偿金额会按责任比例扣减,需提前评估风险。
相关法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条: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事故赔偿顺序为交强险→商业险→侵权人个人财产。
-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当事人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判决难以执行。
小编总结:
交通事故索赔绝非“对方不赔就无计可施”。法律赋予受害人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的权力,关键在于及时行动、保留证据并善用法律工具,尤其当对方拒绝配合时,起诉不仅是权利,更是打破僵局的必要手段,妥协换不来公平,依法维权才能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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