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身体受到伤害要求的情形中,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以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加害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这意味着,受害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赔偿。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虽然受害人仍然享有实体权利,但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即法院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受害人向加害人提出要求赔偿,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加害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诉讼时效会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总之,对于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受害人应及时了解并关注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免因时效问题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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