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
在法律实践中,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认定因素:
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而劳动者应当是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这包括劳动者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工作纪律、考勤制度等,并且在工作过程中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
再者,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是为了获取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奖金等报酬,并且这种报酬应当是相对固定和定期支付的。
最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与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或经营活动密切相关,是用人单位整体运营的一部分。
例如,某公司雇佣了一名保洁员,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该保洁员每天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接受公司的考勤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清洁工作,并且公司每月定期向其支付工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不能仅凭某一个方面就作出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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