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离异怎么办理手续
再婚离异办理手续与初婚离异类似,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则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再婚离异的手续办理,取决于选择的方式。
如果是协议离婚,首先夫妻双方应当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安排(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探视权等)、财产的划分(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债务的处理等重要事项。
然后,双方需亲自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离婚登记后,有一个 30 天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满后 30 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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