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未婚生育孩子抚养权协议的撰写需要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孩子的基本信息、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与金额、探视权的具体规定等内容。
未婚生育孩子的抚养权协议在撰写时,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和具体内容。
协议开头应明确写出男方和女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接着详细描述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
在抚养权归属方面,需明确约定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这是协议的核心部分之一。同时,要规定不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方式,包括支付的金额、支付的周期(如每月、每季度等)以及支付的方式(如现金、转账等)。
关于探视权,要明确不直接抚养方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细节,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还可以约定一些其他事项,如在孩子重大疾病或教育等方面费用的分担方式,以及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或诉讼等。
协议的结尾应由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建议在起草和签署协议前咨询专业的意见,或者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撰写。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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