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买房离婚后归谁
一起买房离婚后房屋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能归一方所有,也可能双方按比例共有。
在判断一起买房后归谁的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平均分割。但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比如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明确房屋的归属,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
其次,如果购房时双方的出资比例不同,法院可能会根据出资比例来确定房屋的份额。比如一方出资较多,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房屋份额。
再者,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另外,如果房屋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能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继承或受赠取得房屋,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那么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否则为共同财产。
总之,一起买房离婚后房屋的归属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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