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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两次了男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合飞律师2周前 (04-16)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如果起诉两次男方仍不肯离婚,可以考虑进一步收集证据、寻求专业法律建议等方式来处理。

当遇到两次男方仍不肯的情况,不必过于焦虑。首先,要审视之前的诉讼过程,看是否存在可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比如证据方面,是否能有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继续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的证据。二是分析前两次诉讼中男方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找出其弱点,针对性地准备应对策略。

同时,要与进行深入沟通,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也可以考虑申请法院进行调解,虽然男方之前不肯离婚,但调解过程中也许会出现转机。

此外,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被男方的态度所影响。在法律程序中,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一次诉讼都是一个新的机会,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争取实现自己的诉求。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如亲友的劝说等,让男方认识到离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要有耐心和信心,通过合法途径和合理策略,努力争取实现离婚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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