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在民政局登记结婚通常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三张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是人生中的重要时刻,而在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准备齐全相关证件,以确保登记过程的顺利进行。
首先,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身份证能够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等。这是确认当事人身份的重要依据。
其次是户口簿。户口簿上包含了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对于核实双方的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等具有关键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户口簿上的相关信息应当准确无误,如果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
另外,还需要准备三张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的要求通常是背景为红色或蓝色,清晰、真实地展现双方的面容和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有一方是离过婚的,还需提供证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如果是丧偶的,需要提供丧偶证明。特殊情况下,如军人结婚,还需要提供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在准备证件时,务必确保其真实、有效和完整。提前做好准备,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让结婚登记这一美好的过程更加顺利和愉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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