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购房资格预审时家庭类型怎么填写
再婚后购房资格预审时,家庭类型的填写通常应根据再婚夫妻双方的实际婚姻状况、子女情况以及当地的购房政策要求进行准确填写。
再婚家庭在进行购房资格预审时,家庭类型的填写是一个关键且需要谨慎对待的环节。首先,要明确再婚夫妻双方婚前的婚姻状况,包括是否曾有子女、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如果双方再婚前各自育有子女,且部分或全部子女跟随自己生活,那么在填写家庭类型时需要将这些子女的情况考虑在内。
一般来说,常见的家庭类型包括“夫妻家庭”(仅夫妻双方,无子女)、“夫妻+未成年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夫妻+成年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及成年子女)等。如果再婚夫妻双方在婚后又共同生育了子女,那么家庭类型应相应体现这一情况。
同时,还需要关注当地的购房政策规定。不同地区对于购房资格的认定标准和家庭类型的划分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区可能会对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户籍情况等进行综合考量。因此,在填写家庭类型之前,建议仔细研究当地的相关政策文件,或者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住房保障机构,以确保填写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完整。虚假填写可能导致购房资格预审不通过,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信用风险。总之,再婚家庭在购房资格预审时,应充分了解自身情况和当地政策,如实、准确地填写家庭类型,以保障购房流程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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