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上出现罪犯的肖像是不是属于侵权行为
一、电视上出现罪犯的肖像是不是属于侵权行为
在电视节目中呈现涉嫌犯罪人员的肖像并非被视为一种侵权行为。
这主要是因为这类影像出现在电视荧幕上的主要目的乃是为了满足司法程序的需要,且此举并未涉及任何盈利性质的利用,因此亦无法被认定为对潜在犯罪嫌疑人家属肖像权的侵犯。
根据现行,若为实况转播新闻事件等特殊情况所必须,不可避免地需制作、使用和公开展示肖像权人士的肖像,则无需经过其本人的事先同意。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
在处理人体伤害所涉及的赔偿问题时,依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长达三年的时间。
这个期限从当事人明确知晓或有理由认为其权益已经遭受损害,以及责任人的身份和责任范围被确定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如果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那么人民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权利人提出申请并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三、消费欺诈是侵权纠纷吗
在司法实践中,消费欺诈并不等同于侵权纠纷,因为其主要涉及到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伤害。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公民的民事权益遭受侵害时,被侵权者有权向侵权方提出赔偿责任的请求。
知情权并不属于民事权益中的人身权、财产权等传统范畴,因此,当其遭受侵犯时,并无法直接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以上是关于电视上出现罪犯的肖像是不是属于侵权行为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