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合理性认定有哪些标准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合理性认定有哪些标准
首先说到这个妨害安全驾驶罪,它主要包含两种行为方式:第一种就是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通过暴力手段或者强行控制驾驶操纵装置来扰乱车内秩序;另一种就是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擅自离开岗位,与其他乘客发生争执甚至斗殴,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
其次,我们来说说这个的社会危害性。
想要构成这个罪名,就得让公共安全受到威胁才行。
比如说,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时,任何一个小动作都有可能引发乘客受伤、死亡,甚至财产受损之类的危险事件,导致车辆失去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稳定地行驶。
但是,如果驾驶员的暴力行为只是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低速滑行期间,或者只是轻轻拉扯了一下驾驶员,并没有对正常驾驶造成太大影响,那就不算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这个罪名适用的人群有哪些。
其实,妨害安全驾驶罪并不仅仅适用于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还包括一些特殊的人群,比如售票员、安保员等等。
这些人在工作过程中,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跟驾驶员产生矛盾。
最后,我们聊聊这个罪名的主观心态。
妨害安全驾驶罪的主观心态主要是故意为之。
也就是说,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或者知道擅自离岗、与他人发生争执甚至斗殴会给公共安全带来威胁,却还是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事情发生。
总的来说,妨害安全驾驶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还有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合理性认定是什么标准的
妨害安全驾驶这个罪名它包括这么几个必要条件:第一个就是我们要侵犯的核心对象得是公共安全也就是那种关乎到很多无辜民众的生命、健康、还有那些重要的财产等等以及大家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至于谁能成为这个罪名的实施者那就得是一般的普通老百姓都可以。
然后在客观上,我们的行为必须得干扰了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
最后,在主观上,我们必须得是故意去做这些事情才行。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合理性认定标准有哪些规定要求
“妨碍安全驾驶罪”的具体构成条件可分为以下四个部分进行阐述:首先,其犯罪侵害对象为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具体表现形式为针对列车驾驶者采取暴力手段或控制驾驶设施,或者妨碍驾驶工作,影响公共交通工具稳定运行等行为;其次,该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状态包括对于行驶过程中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实施暴力行为或抢夺驾驶操控装置,或驾驶人员擅自离开其岗位,以及在运行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与他人发生互殴或攻击他人的,所有这些都可能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第三,此类犯罪的主体范围广泛,既包含了广大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客群体,同时也涵盖了正在进行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任务的职业驾驶员角色;最后,从主观心理状态角度分析,该类犯罪行为的参与者需具备明确的恶意性,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行为将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产生干扰作用,或者会导致驾乘人员擅自离岗,与其他乘客发生冲突或伤害他人,甚至威胁到公共道路安全的风险,但仍然选择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情况发展下去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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