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拘役再犯罪是不是累犯
一、判处拘役再犯罪是不是累犯
被判拘役以后如果再次犯法的话,就不能说是累犯了。
毕竟,咱们这里说的累犯可不是拘役这样的小处罚就能算了的,得是有期徒刑或者更重的定数才可以呢。
不过呢,对于一般的累犯来说,他们之前和之后的罪行都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才能算数;而对于那种特殊的累犯来说,他们就没那么多规矩,只要前后的罪行都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之类的,那就算是拘役也能被认定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的概念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1.那么首先需要搞清楚的是,咱们说的这个累犯,得是前后两件事儿都是犯了有期徒刑或者更严重刑罚的人,这个刑罚里面包括了被判有期徒刑、甚至直接判处的罪犯。
但是这里面有个特殊情况,就是罪犯之前犯的事儿,被判的刑罚要是没有到有期徒刑的话,比如只是被判拘役、这样的轻罪或者还附加了其他的刑罚,那就算后面的罪行应该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他也不算累犯;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罪犯之前犯的事儿已经被判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后面的罪行只需要判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那他也不算累犯。
这里说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实就是说根据犯罪的实际情况和刑法的规定,应该判这么重的刑罚,而不是说这个的法定刑就得是有期徒刑以上。
2.接下来要注意的是,罪犯后面的那次犯罪行为,得是在前面那个罪行的刑罚已经执行完了或者被赦免之后的五年内才算数。
这就是我们说的累犯在时间上的要求,如果罪犯后面的罪行是在前面那个罪行的刑罚还没执行完,或者是在刑罚执行完了五年后,或者是罪犯被赦免了五年后才犯的,那他就不能算是累犯,也就不能按照累犯来处理。
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也不能按照累犯来处理,而是要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关于的规定来处罚。
3.最后一点,罪犯前后两次犯罪,得都是故意犯罪才行。
如果其中有一个罪名是过失犯罪,那他就不符合累犯的条件。
累犯是不包括过失犯罪的。
比如说,某个罪犯之前犯的罪是,后来又犯了,但是因为罪是过失犯罪,所以这个罪犯就不能算是累犯。
三、特别累犯的条件是什么意思呀
关于特别累犯是这样的吧:首先呢,这个人犯过的罪行得跟他现在要犯的罪行有关系,比如说,前一个罪名关乎到咱们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活动,或者跟那些黑社会有关的违法组织犯罪。
其次呢,不管这哥们儿前罪是被判了多少年,后罪又该怎么判,都没有什么限制。
最后呢,如果这个人犯的是、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话,那他就可以成为特别累犯,而且不需要考虑他之前犯案和现在犯案之间隔了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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