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在哪
一、看守所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在哪
拘役和管制在刑期方面存在差别。
拘役属于一种短期自由刑制度,其刑期最小不得少于一个月,最大不超过六个月。
拘役被视为我国对罪犯实施关押以及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当中,最为轻微的一种。
相较而言,管制的刑期为三个月以上至两年以下不等,若合并其他犯罪行为计算,则总刑期不可超出三年。
其次,拘役与管制的处罚方式也有所区别。
拘役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相对较轻且不需要判处长期,但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而对于管制的罪犯来说,尽管他们不会被关押,但仍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自由限制,并且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接受社区矫正。
此外,拘役与管制的执行者也各有差异。
拘役通常由公安机关在其附近地区执行。
这里所说的“附近”,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的县、市或者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负责执行。
至于管制,过去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现已改为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执行。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管制是在家里吗
管制可不是在看守所里度过的,它其实并不需要你被关起来,只是让警察们给你上个紧箍咒而已。
而且这个紧箍咒还得由公安机关来施展,简单说吧,就是县公安局或者县级市公安局这一级别的机构,当然,还有那些大型和中型城市中的区、县公安分局也行。
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呢,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可能会派出他们自己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公安特派员,甚至是相关单位的保卫组织,再加上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协助,这样就能顺利地完成任务了。
三、案件轻微可以判处拘役和管制吗
累犯可能会被判拘留或是被限制自由,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会面临更严重的惩罚,也就是有期徒刑甚至更高的刑期。
当然了,如果罪犯行为相对温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比较轻,比如说,如果一个罪犯因为酒后驾车被判了刑,紧接着又再次作出同样的事情,那么他就属于累犯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考虑给他判拘役。
但是,如果这个罪犯在五年内又犯了应该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那他就真的是累犯了,这回肯定要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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