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中注明了租期,则双方不能提前终止合约,否则就是违约,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殊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权提前。
若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一行为,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1.未经许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2.用房从事违法活动,危害公众安全;
3.拖欠房租超过一定期限;
4.私自更改房屋使用性质;
5.恶意毁坏房屋物品或拒修、赔偿。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没有所有权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约束力是涵盖众多复杂因素的系统性评估结果。
我们需要在特定的场景下,谨慎地审视这些变量并进行全面的分析,例如,假设有一个并非资产所有权人的个体,却对外发布有关某项资产的处理决定,而此决定得到了真正的权利拥有者的认同或者在这个非授权者做出决定后,他成功地从中获取了应有的利益,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这份租赁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如果这个权利所有者并没有对此表示认可,那么这份租赁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并且,由于违反了这一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的任何损失,都需要由违规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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