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不到期解除的如何赔偿
一、租赁合同不到期解除的如何赔偿
在租赁合同时限尚未到期之际,任何一方若单方面提出解约之请求,均可视作构成违反合约的行为。
在此情况下,如合约已预先订立了相关规定,便应遵循该等条款进行赔偿处理;反之,倘若双方并无明确约定,则需按照实际所产生的损失款项来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未能严格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过程与约定准则相悖,都应该对由此产生的经济后果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怎么样的租赁合同才是有效合法
执业律师对于上述问题的精心解读如下: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明确规定,任何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合同缔结双方须具有完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其意思表示应当真实自愿;最后,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应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参照《民法典》中第四百六十五条的相关内容,已依法生效的各类合同,无论是正式或非正式的,均应受到法律保护。
此类已被依法确认的合同,仅在缔约方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但在另外一些特定情形下,如法律另有明文规定的,则需遵循其他适用的规则和法令。
参照《民法典》中第七百零三条所载,我们可以得知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从中获取收益,而承租人则需要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作为回报的一种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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