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租赁合同,押金不退,合理吗
一、根据,押金不退,合理吗
关于租房时支付的押金是否应该退还,该问题在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因此并不存在所谓“合理”或“不合理”的看法。
若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意欲迁出物业,而房屋所有权人则坚持拒绝返还其所收取的押金,甚至以多种借口拖延退还事宜,当事人可选择进行友好协商或采取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自身证据充足且真实可信,以便证明以下几点:首先,确有租赁协议之事实以及该协议已经解除;其次,尽管未曾对房东造成经济损失,但其仍有扣留押金的实际行为;最后,需证明房东的确存在拒绝退还押金或者延迟退还押金的事实。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要是租房子时签的合同出了点问题,这个时候就得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说的。
根据它的规定,如果有人违反了租约的话,他们需要补偿别人三种方式——第一种就是继续好好地执行你们之间的约定;接下来两种要么是采取正确的补救方法,要么就是给人家损失的钱。
当一个人违反协议并给另一个人带来损失时,损失额应该等于因为违约而产生的实际损失,这其中还包括了之后按照合同完成任务后可以得到的额外好处。
但要记住补偿的钱不能多过那个违约的人在签订合同时能想到或应该想到的,因为违约可能会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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